廉署執行處即日起至10月12日,招聘約40名助理調查主任。以合約方式僱用,每份合約為期兩年半,月薪由$21,890至$39,045,合約結束時可獲發薪金25%的約滿酬金。
廉署又向申請者提供投考錦囊,歸納9大要點。
宜 | ●具備ICAC的基因,即「誠信」、「承擔」 、「能力」及「勇氣」; ●清楚知道為何投考廉署而非其他行業或職系,及對廉署工作有概括了解; ●具備應變能力和良好的人際溝通技巧; ●具備分析問題及反應能力; ●良好常識基礎,對時事有敏銳的觸覺; ●兩文三語兼擅;及 ●具備強健體魄。 |
忌 | ●過往投考人士最常出現的毛病是準備不足,如對廉署的反貪工作認識不足,且不清楚執行處的工作,以及對香港以至國際社會的認知貧乏,缺乏時事及社會觸覺; ●面對壓力時輕言放棄,未能從多角度解決問題。 |
招聘詳情:
申請日期 | 2018年9月21日至10月12日 |
聘請人數 | 預計聘請約40人 |
職責包括 | ●協助調查貪污及相關罪行的投訴; ●協助執行搜查及拘捕行動; ●協助搜集證據; ●協助進行財務分析; ●協助製備調查報告;及 ●在法庭上輔助律師及負責舉證。 |
學歷要求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 2 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在香港中學會考考獲五科第2 級/E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詳細學歷要求請參閱廉署網頁招聘廣告的附註) |
才能要求 | ●體格及視力良好(應徵者在遴選過程中須參加體能測試及視力測試); ●積極進取、能夠在壓力下工作; ●能書寫暢順中、英文及操流利英語和粵語(能操流利普通話會是有利的條件); ●熟識一般電腦應用;及 ●熟識香港情況。 |
招聘程序 |
●招聘程序包括了心理分析測試、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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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款:
●以合約方式僱用,每份合約為期兩年半,續約與否視乎受聘人的行為及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為廉政公署薪級表第4至第14點(月薪21,890元至39,045元)如僱員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及行為良好,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發放約滿酬金,所得的酬金,加上政府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相等於僱員在合約期內基本薪金總額的25%。 |
廉署執行處於2016年至2018年共三次招聘助理調查主任,每次接獲約1,200份至超過4,000份申請不等,每次分別取錄30多人。